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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办学项目2020年度报告公示

作者:来源:时间:2021-05-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的《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中第52条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重点中国教育机构应于每年3月底向审批机构提交办学报告”。根据教外司办学(2017)447号文件,教育部每年3月初开通年度报告填报系统,并规定所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须每年进行本科以上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信息年度报告。我校与加拿大布兰登大学合作举办软件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属于此列。

现根据教育部要求对年度报告中的“自评报告”内容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10日至16日。公示期间接受中外合作办学利益相关方的异议和声誉评价,如有异议,请与国际教育学院联系。


联系电话:0370-3111901

以下为该项目年度报告中自评报告信息链接:
http://nianbao.crs.jsj.edu.cn/school/attach_down_files/57912
商丘师范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
202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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