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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 | 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我校负责起草的《商丘市黄河故道生态林保护条例》

作者:杨世建 | 时间:2026-09-11 | 浏览次数:

我校受商丘市政府委托起草《商丘市黄河故道生态林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已经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查批准,将于2026年10月1日正式施行。本《条例》是由我校法学与社会学院杨世建博士主持完成的商丘市重点立法项目。

我校以法学与社会学院教师为核心成员组建立法起草团队,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立足商丘市黄河故道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聚焦豫东绿色生态廊道管护的现实需求与长远法治保障需要,创新运用“小快灵”立法模式,针对跨省流域生态协同治理、本土生态精神传承弘扬,以及生态旅游、自然研学、林下经济、林业碳汇等绿色新业态开展探索性立法创新。

《条例》的正式施行,将进一步激活黄河故道绿色发展动能,为持续筑牢豫东生态安全屏障、推动商丘市生态优先绿色高质量发展、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商丘实践新篇章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近年来,我校法学与社会学院积极践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布局,坚持高质效服务导向。本《条例》的出台,是我校充分发挥学科与人才队伍优势,主动参与地方立法实践的标志性重要成果,也是我校社会服务能力的重要体现。

(供稿单位:法学与社会学院 审核:付先召 编审:贾莉美 审签:刘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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