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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十四五”专项规划和二级学院子规划的通知

作者:岁有生 | 来源:发展规划处 | 时间:2021-06-11

校直各部门、各学院:

《商丘师范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已经下发,根据学校工作安排,12个专项规划和19个二级学院子规划的编制工作即将开展。现就规划编制工作安排如下:

一、校直各部门、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学习《商丘师范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将“十四五”规划精神传达给每一名教职员工。

二、校直各部门、各学院要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抓住关键问题,认真研究发展规划内容,并将其与年度工作结合起来,把发展规划目标、任务、措施做细做实;各专项规划和各二级学院子规划要和学校总体发展规划相衔接,以学校发展目标为基础编制专项规划和二级学院子规划。

三、校直各部门、各学院要成立规划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一把手负责制的要求,组成强有力的工作专班,负责本单位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要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并明确一位负责发展规划工作的联系领导和一位负责规划起草工作的联络人员(联系领导和联络人名单于6月16日提交至发规处);要精心组织,确保专项规划与学院子规划质量。

四、专项规划分为12种:(1)人才培养与专业建设发展规划;(2)学科建设发展规划;(3)科研工作发展规划;(4)社会服务能力建设发展规划;(5)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学发展规划;(6)师资队伍建设发展规划;(7)校园建设发展规划;(8)师范生教育发展规划;(9)学生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10)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规划;(11)继续教育发展规划;(12)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发展规划;其他工作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做出相应的专项规划。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十四五”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发展思路编制二级学院子规划。(商丘师范学院“十四五”专项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责任单位和协作单位任务分解一览表见附件1;商丘师范学院“十四五”专项发展规划文本格式及基本要求见附件2;商丘师范学院“十四五”二级子规划文本格式及基本要求见附件3)

五、校直各部门、各学院在7月10日以前将专项规划和学院规划提交至发规处。纸质版除部门主管校领导、部门负责人签字外,需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发至邮箱:sqsfxyfzghc@163.com.

联系人:龙坡涛 联系电话:3111072(固话) 61826(手机号)

发展规划处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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