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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意识形态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的通知

作者:来源:时间:2023-03-24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校直各单位:

近期,全国出现多例高校教师在公开场所或者网络平台发表不当言论违反意识形态工作规定的错误行为,为发挥意识形态典型案例警示作用,进一步落实我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增强我校广大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自觉性。现将加强意识形态警示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警示教育。各单位开展意识形态专题教育,以相关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引导教师以案为鉴;同时,对照“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的相关内容,强调课堂教学、关爱学生、师生关系、学术研究、社会活动等方面的行为规范,引导教师以案明纪,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二、排查问题隐患。始终保持对意识形态违规问题“零容忍”的坚决态度,敢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于有苗头、有倾向的问题要坚决予以遏制、防患于未然;对各类教师与岗位易出现违规问题的风险点进行系统梳理与重点排查,将意识形态工作规定要求贯穿教师管理全过程,引导广大教职工对照典型案例反映出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妥善处置、不留遗患,已经查处的问题要做好警示教育,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完善意识形态工作长效机制。在加强意识形态警示教育的同时,要系统总结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补齐短板、清理问题、排除隐患,不断完善符合本单位实际、具有特色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和体系,切实增强广大教师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确保我校意识形态安全。

各单位请将学习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党委宣传部意识形态科,邮箱:sqsydwxcb@163.com,联系人:张文英,联系电话:65496。

附件:典型案例

中共商丘师范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23年3月23日

  • 附件【典型案例.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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