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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朗·从严整治‘新媒体’乱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作者:来源:时间:2023-04-20

各基层党委、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教育领域“清朗·从严整治‘自媒体’乱象”专项行动方案》(教办秘〔2023〕103号)要求,在全校开展“清朗·从严整治‘新媒体’乱象”专项行动。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省委网信办统一领导下,学校进一步整治校内“自媒体”乱象,破解“自媒体”信息内容失真、运营行为失度等问题,维护网上信息内容传播良好秩序。督促加强账号名称信息审核、信息内容审核等常态化管理。

二、主要任务

各单位要聚焦社交、短视频等类型重点平台,针对“自媒体”造谣传谣、假冒仿冒等问题,举报校内违规“自媒体”账号,从严处置,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一)坚决打击“自媒体”发布传播谣言信息、有害信息和虚假消息

1.打击“自媒体”造谣传谣。一是编造虚假事件、离奇故事,臆造案事件原因、细节、进展或结果,无中生有制造谣言。二是集纳旧闻旧事冷饭热炒,使用异地新闻嫁接拼凑,选取无关人物、图片、音视频恶意关联,移花接木制造虚假消息。三是打着“国学经典”“红色文摘”等旗号,杜撰老一辈革命家诗词或者言论。

2.打击“自媒体”炮制有害信息。重点是搭蹭公共政策、宏观经济形势、重大灾难事故、社会热点事件等,断章取义歪曲解读、颠倒是非抹黑攻击、渲染悲情煽动对立,制造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干扰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害信息。

3.打击“自媒体”恶意炒作。通过搬运倒灌、“标题党”炒作、集中发布相似文案、多账号联动发文等手段,对明知或应为谣言、虚假消息、有害信息仍肆意传播的行为。在谣言、虚假消息已被澄清,有害信息已被查实的情况下,仍盲目跟风、人云亦云,搬运散播谣言、虚假消息、有害信息的行为。

4.打击辱骂他人、发泄私愤等有害信息。通过学校官方微博超话、贴吧以及个人自媒体等平台发布侮辱、诋毁他人和社会的言论行为。

(二)坚决取缔假冒仿冒学校官方机构、新闻宣传媒体和特定人员的“自媒体”

1.取缔利用账号名称信息假冒仿冒的“自媒体”。一是在名称、头像、简介等账号名称信息中,使用相同或相似名称、标识等,假冒仿冒学校的“自媒体”。二是在账号名称信息中擅自使用学校单位名称、误导公众的“自媒体”。三是通过更改账号名称、修改个性签名、新设用户头像等方式,冒充学校机构及其他特定人员的“自媒体”。

2.取缔利用信息内容假冒仿冒的“自媒体”。一是谎称所谓热点事件当事人、亲友或相关人员爆料案事件线索细节、求救信息等内容的“自媒体”。三是篡改、截取学校官方发布会、通报等部分内容,制作发布虚假通报等信息的“自媒体”。三是在直播间或短视频背景中假借与学校相似布景的“自媒体”。

3.取缔无专业资质假冒仿冒的“自媒体”。无教育资质,擅自使用“教师”“教授”等称谓假冒仿冒专业人士,发布与学校有关信息的“自媒体”。

(三)全面整治“自媒体”违规营利行为

1.从严整治“自媒体”蹭炒热点吸粉引流。重点是“自媒体”通过不当评议、胡乱解读、片面曲解学校政策获取热度,借机推销售卖商品、课程或服务,接受用户打赏,开通付费咨询,在直播间带货。

2.从严整治“自媒体”造热点博流量。一是在重大事件发生后以恶意揣测、散播阴谋论、关联集纳等方式挑动公众情绪、制造次生舆情。二是刻意选取高关注度话题,发布争议性、误导性言论煽动对立、撕裂社会共识。三是打造违背公序良俗的“励志网红”、低俗人设等,哗众取宠收割流量。

(四)全面整治对二级单位所属网络与新媒体平台

强化内部管理,对单位所属网络与新媒体平台进行认真梳理,做好登记、筛选、整改工作,对“僵尸”新媒体平台坚决予以注销。登记整改范围包括:(1)以学校名义开通的新媒体平台(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QQ空间、贴吧、抖音、知乎等),包含“商丘师范学院”主体认证账号,名字及标志含“商丘师范学院”“商丘师院”“商师”以及学校校徽的各类新媒体平台。(2)以二级单位名义开通的新媒体平台,包含职能部门、二级学院、直属机构、科研机构及各单位主管的学生组织运营的新媒体平台。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工作专班,党委宣传部负责校级层面的媒体平台治理。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具体统筹协调任务,认真谋划、精心部署、扎实推进。

2.严格规范管理。各单位5月20日之前完成新媒体平台登记、清理和整改工作,填写《商丘师范学院新媒体平台备案登记表》(附件1),电子版发wangdi1@sqnu.edu.cn;纸质材料报党委宣传部(联系人王迪,电话15378789205)。

3.健全管理体系。督促各单位网站平台严格落实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完善“自媒体”注册、运营、关闭等环节管理细则,加强账号名称信息审核,从严审核认证材料。

4.加强部门联动。加强各部门会商研判,将网站平台排查梳理上报的“自媒体”违法犯罪线索,及时通报公安机关,严惩网络犯罪行为。

5.把握工作节奏。各单位要用好此次契机,将其当作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和治理网络空间的有利时机和有效抓手。国家工作实际,广泛利用好网络评论员力量,充分动员学校宣传、网络等力量,坚持随时发现随时举报(见附件2《举报教育领域“自媒体”途径方式及工作指南》),压缩不良“自媒体”的生存空间,营造教育领域良好网络生态。

附件1:《商丘师范学院新媒体平台备案登记表》

附件2:《举报教育领域“自媒体”途径方式及工作指南》

党委宣传部

2023年4月20日

附件一:

商丘师范学院新媒体平台备案登记表

单位(盖章) 党政主要责任人(签字):

序号

平台类型

账号名称

开设时间

账号主体

粉丝数

(关注量)

运营人

联系电话

1








2








3








4








5








6








7








8








9








注:(1)平台类型包括微信公众号、微博、QQ空间、贴吧、抖音、知乎等。(2)此表一式两份,由本单位和党委宣传部各保存一份。

附件二:

举报教育领域“自媒体”途径方式及工作指南

一、举报对象

社交、短视频、网络直播等类型重点网络平台中,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

二、举报入口

请举报人通过“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网站”首页(www.henanjubao.com),点击“从严整治‘自媒体乱象’专项行动”入口(行业主管部门举报),进入页面填写举报(https://www.henanjubao.com/hyjb/),填写举报信息。

三、举报要件及佐证材料

填写举报信息时,应注意:

1.*标记的项,为必填项。

2.危害类型为“专项任务”,此选项不可变更。

3.有害内容类型。根据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发布的信息内容,参考《从严整治“自媒体乱象”专项行动所涉及“自媒体”违法违规信息类型》(附件),从下拉菜单的列表中选择。

4.平台类别。根据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所在的网络平台,从下拉菜单的列表中选择。

5.账号名称。请填写账号的名称。有部分网络平台,也将账号名称写作“昵称”“名字”等。

6.账号ID。该选项为选填项。有部分网络平台,其所属的账号,只有账号名称,而无账号ID。有部分网络平台,其所属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既有账号名称,也有账号ID,但对账号ID的称呼不同。例如,微信平台中的账号,其账号ID为“微信号”;抖音平台中的账号,其账号ID为“抖音号”。新浪微博平台中的账号,其账号ID为账号首页链接的末尾数字,如https://weibo.com/u/17900000,17900000即为该账号ID。

7.有害信息链接。为提高举报有效性,该选项为必填项。举报人通过手机应用程序(APP)发现的,请根据不同网络平台,视情点击“在浏览器中打开”“分享”“复制链接”等方式,获取有害信息的链接。例如,对微信应用程序中公众账号发布的信息,选择“在浏览器中打开”后,复制手机浏览器地址栏链接;对百度百家号应用程序中账号发布的信息,点击“分享”,选择“复制链接”,即可获取对应信息链接。对抖音应用程序中账号发布的信息,点击“分享”,选择“复制链接”,复制的信息中,以https://v.douyin开头的链接即为对应信息链接。举报人通过电脑浏览器发现的,复制浏览器地址栏中链接即可。

8.举报内容。举报人列举举报对象所发有害信息的具体内容,进行举报说明,陈述佐证信息。

9.举报截图。通过手机截屏、电脑截屏等方式获取截图,并上传。上传的截图中,必须包含:账号首页信息、所发有害信息、账号详情页面。

四、举报处置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审核受理的举报线索将依据相关规定处置。处置将根据不同举报情形,包括且不限于转交相关网络平台、报送上级相关部门等。

10.举报受理处置。被举报涉事单位,学校党委以通报形式进行公布处罚。相关处罚按照文明奖相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请举报人从上述举报入口,进入页面填写举报信息。若选择错误所提交的举报可能无效错误,所提交的举报可能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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