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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元旦、春节廉洁过节的通知

作者:景坤玉 | 时间:2025-12-30 | 浏览次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2026年元旦、春节将至,正值岁末年初各项工作收官总结与谋划开局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四风”树新风,按照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做好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和省纪委工作部署,现就廉洁过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扛牢主体责任

各基层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部署要求,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密结合岁末年初特点,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督促党员干部知责尽责、苦干实干,为年度工作圆满收官和“十五五”良好开局打下坚实基础。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节日期间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务求实效。

二、严明纪律规矩

学校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工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时刻紧绷纪律这根弦,管住嘴、管住手、管住心,做到“九严禁”:严禁违规吃喝、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电子红包等财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或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严禁公款旅游或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酒驾、醉驾、参与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节假日期间擅离职守以及在校园安全、服务师生等工作中打折扣、搞变通,不作为、乱作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

“节点”就是“考点”。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组织党员干部、教职工认真对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的典型案例进行自查自纠。各二级纪检机构要立足职能责任,协助所在党组织加强“节点”纪律教育,充分发挥“探头”作用,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将坚持“严”字当头、寸步不让,推进风腐同查同治,持续加大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力度,深挖不正之风背后的请托办事、利益输送问题,同时,注重从案件中深入剖析作风根源,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钉钉子精神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监督电话:0370—3111066

附件:1.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https://www.ccdi.gov.cn/toutiaon/202512/t20251224_466000.html

2.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jdzjzfyw/gnyw/article53e067b4ced44079878268690ccddb95.html

中共商丘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省监委驻商丘师范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5年12月29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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